source: nownews.mnonm.o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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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發生一起巧合車禍,分手10年的情侶,竟然撞在一起,35歲樊先生,前天到台中市參加朋友公司的尾牙宴,酒後開車回家時,撞上一輛紅色自小客,結果車主竟然是她,10年前交往的前女友,兩人因為車禍再見面,但女車主被撞頸部受傷,向樊先生也就是前男友,提出傷害告訴。
台中市街頭,黑色賓士車撞到紅色自小客車,雙方車輛鈑金都留下擦撞痕跡,但讓警方訝異的是,兩方車主不只互相認識,還是10年前曾交往過的情侶。
林姓女車主:「被撞時,我的車子轉了一圈,所以我有點恍神,除了恍神也有被嚇到,他(賓士車主)下車求情說不要報警。」
警方調查,賓士車主在嘉義經營紙杯、紙碗工廠,5日晚間,到台中參加朋友公司的尾牙宴,喝了幾杯酒,當晚11點多他獨自開車回家時,在十字路口,撞上這輛紅色轎車,雙方下車查看受損狀況,賓士車主一眼就認出,對方是他10年前交往的林姓護士女友,還因為頸部受傷,向賓士車主提出傷害告訴。
林姓女車主:「|他(賓士車主)是在完全沒煞車,撞上來的,撞那麼大力,連他那台賓士車下巴都掉了。」
賓士車主向警方表示,他和前女友曾交往半年,後來因為個性不合分手,沒有發生不愉快,而且一個住嘉義,一個住台中,期間沒有聯絡過,現在賓士車主已經結婚,也生下兩個孩子,雙方都沒想過,會因為車禍再見面,林姓女子儘管因為頸部受傷提告,但她說當時警方詢問時,她以為是正常程序才說好,將會在開庭時撤銷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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